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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详解

分类:
行业动态
发布时间:
2018/09/06

 2018年6月,《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。该《标准》在原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》基础上做出了一些调整,将“建(构)筑物消防员”调整为“消防设施操作员”。

 

职业定义

 

建(构)筑物消防员是从事建筑物、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。从事主要工作包括:

(1)消防安全检查

(2)消防控制室监控

(3)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

(4)消防安全管理等

 

职业等级

 

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
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
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
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
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

 

职业功能

 

1、消防安全检查(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)

2、消防控制室监控(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)

3、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(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、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、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)

4、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(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)

 

报名条件

 

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经建(构)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

2、在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一年以上。(可自行报名)

 

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

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

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

4、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

 

高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资格证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改机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

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

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一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

4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

 

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

2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

3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

 

建(构)筑物消防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高级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

2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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